巴马是“中国香猪之乡”,巴马香猪被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和国家种质资源保护计划,获得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品种。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后,对地方猪遗传资源安全造成重大威胁。为加强巴马香猪的遗传资源保护,巴马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毫不松懈抓好防控工作,坚决避免因疫情导致巴马香猪品种灭失,在防控和保护巴马香猪遗传基因保种方面下足功夫,取得了较好成效。巴马的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河池市非洲猪瘟防控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并代表自治区级顺利通过国务院对广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督查。

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防控工作。该县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细抓实,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特别是把巴马香猪种源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扛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先后召开1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县长为指挥长的防控工作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和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了群防群控的良好工作格局。

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安全保护水平。对辖区内所有香猪养殖场(户)、屠宰场(点)、集贸市场、冷库、餐饮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监测,同时划定保护区,对现存栏能繁母猪500头以上的巴马原种香猪公司和现存栏能繁母猪30-50以上头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种猪繁育为重点,采取对场其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散生猪养殖场(户)全部进行清理,特别是停止一切到巴马原种香猪公司的调研考察活动,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净化养殖环境,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目前,巴马原种香猪公司存栏能繁母香猪986头,后备母香猪168头,预计年底后备母香猪培育达1000头以上,西山乡弄烈村养殖小区、拉林村养殖小区和卡才村养殖小区等存栏能繁母香猪均在30头以上。

加大支持力度,提振发展香猪信心。认真落实能繁母香猪和育肥香猪保险政策,让养殖场和群众吃上定心丸,如对死亡的能繁母香猪、体重90公斤或7月龄及以上的育肥香猪按1200元/头进行理赔,对体重41-89公斤或4-6月龄及以上的中等育肥香猪按750元/头进行理赔,对体重40公斤或3月龄及以上的小香猪按300元/头进行理赔。同时,制定《巴马瑶族自治县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引导香猪养殖场(户)增养补栏,提振群众养殖和消费信心。2019年6月又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香猪扶贫产业价格补贴办法(暂行)》,保障与贫困村集体建立香猪保价回收机制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减少猪价下跌给香猪产业造成的影响。该县还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在原有香猪养殖场(基地、小区、户)的基础上,抓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猪产能的提档升级,确保全县香猪产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

加强保种扩繁,巩固地方猪种资源。严格按照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印发的《国家级地方猪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加强与广西科达畜禽改良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调,及时对巴马香猪开展遗传材料采集和种源基因备份入库,防止巴马香猪资源出现灭失风险。同时,积极做好恢复香猪产业规划,已选定40个养殖场(户)实施扩繁养殖香猪,从巴马原种公司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200头后备母香猪,每个试点养殖场(户)发放后备母香猪5头,通过试点养殖促进香猪产业恢复生产和扩繁,待非洲猪瘟疫情结束再在全县全面铺开。(夏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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