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执行。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文亨镇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非洲猪瘟领导小组
1、为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明确职责,统一协调和指挥,经研究,决定成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 斌(镇 长)
副组长:李治武(副镇长)
成 员:杨 烽(派出所所长)
谢飞龙(畜牧兽医水产站站长)
陈龙均(党政办主任)
陈绍春(财政所所长)
罗堉华(卫生院院长)
李伟煌(畜牧兽医水产站)
揭水龙(畜牧兽医水产站)
陈龙义(综治办主任)
罗耀武(民政办负责人)
沈 强(村建站站长)
周道椿(国土所所长)
江 尧(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飞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文亨镇畜牧兽医水产站。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成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工作机构,设立:养殖生猪疫情监控组、扑杀消毒灭源组、无害化处理组、疫区封锁组、(野猪疫情监控组、餐厨剩余物(泔水)监管组、后勤保障组。
(1)养殖生猪疫情监控组
组 长:李治武(副镇长)
成 员:谢飞龙、揭水龙、李伟煌、各养猪场非洲猪瘟防控排查监管责任人
(2)扑杀消毒灭源组(联络员:李伟煌13959499196)
组长:赖桂梅(组织委员)
组员:罗炎辉、周宗楠、周炳增、范水林、罗土财
职责:扑杀消毒灭源组将疫点内猪进行扑杀,装入无害
化处理袋,然后对疫点进行全面消毒;对猪场内的垫料、场地、饲料等进行清扫,垃圾装入无害化处理袋。
(3)无害化处理组(联络员揭水龙139859523072)
组长:柯君祥(副镇长)
组员:吴宗荣、蒋祥树、罗海华、黄建民、罗诚毅。
职责:无害化处理组负责对污染物集中点的污染物搬运
至无害化处理点。掩埋处理:挖坑深3m,坑底撒生石灰,放入木材等可燃物,放入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排泄物、垫料、污物。
(4)疫区封锁组(联络员:林能功13605927768)
组长:邹建虹(副镇长)
组员:杨烽、罗富雄、余国湧、谢东霞、林金炎、邱贞明、李华英、陈啟福、吴昌、罗金富。
职责:疫区封锁组在疫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疫消毒检查站。张贴政府封锁令。严禁携带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人员出入疫区。对过往各路口的车辆、可能被污染的运载工具进行
严格消毒。
(5)野猪监控组
组 长:罗文明(武装部长)
成 员:江荛、江进辉、巫志铭、罗向辉、罗礼炎、邓宗贤、
吴其炎、吴宗淼、吴其仁、周志祥、周炎生、黄发祥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野猪巡查和观测,野猪非洲猪瘟疫情的排查监测工作,加强野猪养殖场管理。发生野猪异常死亡疫情,应立即通报农业部门并会同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采取采样监测、隔离控制等措施。
(6)餐厨剩余物监管组
成员:黄长林 、罗永昌 、林浩峰、陈永桂、罗生才、
李春花、黄力军、罗科雄
(7)后勤组(联络员:谢飞龙13959010308)
组长:邱小明(副书记)
组员:陈龙均、罗昱、陈绍春、罗耀武、罗堉华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补偿款应急物资发放等。
(二)部门职责
1、各生猪养殖场业主及养殖场监管责任人为该养殖场非洲猪瘟排查责任人。养殖场业主有病死猪时要及时向畜牧兽医水产站报告,各监管责任人每天到猪场了解养殖场存栏数、猪群健康情况、是否饲喂泔水、病死猪情况。有病死猪或猪群健康情况有问题的及时向畜牧兽医水产站报告。
2、畜牧兽医水产站
(1)从养殖场业主、村级防疫员、养殖场监管责任人、无害化处理厂等方面对镇内所有养猪户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工作,有病死猪的及时到养殖场了解情况,有疑似病例的及时向农业局汇报并采取相关的消毒灭源、隔离措施。
(2)经上级确诊为该疫病后,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组织实施。
(3)参与组织对疫点内动物的扑灭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指导
(4)建立非洲猪瘟动物疫病应急控制物资储备库物资。
(5)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2、财政所:
根据疫情,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动物防疫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安排应急防疫经费,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3、派出所:
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疫点内动物的扑杀,配合畜牧兽医水产站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4、民政办:负责疫区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工作。
5、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野猪巡查和观测、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测工作,发生野猪异常死亡疫情,立即通知畜牧兽医水产站进行初步确认。
三、应急反应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了解疫病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同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按照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紧急组织专门人员,迅速调拨资金、物资等投入非洲猪瘟动物疫情的控制工作,并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收到可疑疫情情报的应急处置
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疑疫情报后,畜牧兽医水产站立即派人赶赴养殖场了解情况,有疑似病例时马上上报到农业局,由农业局疫控中心派人到现场对疫情进行确认。
2、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对发病场(户)的动物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对发病场(户)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检测。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3、 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疫情确诊后,畜牧兽医水产站要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由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决定。
(1)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发病猪所在的地点。。
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对有野猪活动地区,受威胁区应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的区域。
(2)封锁
畜牧兽医水产站报请镇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由镇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封锁令。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人民政府依法及时组织扑杀和销毁疫点内的所有猪只,并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排泄物、餐余垃圾、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
(4) 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对生猪养殖场(户)等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并做好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确定扑杀范围。
(5) 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相关产品调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全面开展临床监视,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强化防控措施。
4、野生动物和虫媒控制
农业局、林业局对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猪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养殖场(户)要采取措施避免家猪与野猪接触。
5、 疫情跟踪与溯源
6、 解除封锁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建立防治非洲猪瘟动物疫病物资储备库(包括药品、器械等)负责物资的经常性储备和疫情时的调运。
(二)技术保障:畜牧兽医水产站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报告要求,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站按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集样品,送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经检测为非洲猪瘟疑似疫情的,立即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农业部根据确诊结果,认定并发布非洲猪瘟疫情。
(三)资金保障:要切实安排防治非洲猪瘟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物资储备资金,要积极协调财政局等部门将疫情监测、疫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杀虫灭源和人员防护等防控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人员保障: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建扑灭重大动物疫情预备队,承担本镇非洲猪瘟疫情的扑灭工作,必要时可申请县级调配其它地区的预备队集中扑疫。
五、疫情管理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制定的《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要通过疫情报告体系及时上报。未经农业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和报道疫情。对别有用心、造谣惑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