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8]4号)、永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通知》(永扶领发[2018]2号)文件精神,为助推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实现产业扶贫项目预期建设成效,特制定2018年度湘西黑猪养殖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根据永扶领发[2018]2号文件,下达2018年度湘西黑猪养殖产业扶贫专项资金35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2018年预脱贫村、深度贫困村的贫困户发展养殖业。(省、州扶贫工作队联系的36个贫困村县人民政府单独安排生产发展资金)
二、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各驻村工作队的申请,经审查核实,2018年度湘西黑猪产业扶贫项目拟实施村为对山乡对山村、对山乡托家他布村、对山乡宝石村、颗砂乡颗砂村、颗砂乡山河村、颗砂乡白龙村、两岔乡湖坝村、灵溪镇新城社区、灵溪镇摆里村、灵溪镇盐井村、灵溪镇虎洛村、灵溪镇雨联村、灵溪镇沐浴村、灵溪镇石叠村、青坪镇两岔村、润雅乡润雅村、润雅乡署科村、润雅乡柯溪村、润雅乡五官村、砂坝镇中立村、石堤镇前进村、石堤镇他沙村、石堤镇冷水村、石堤镇友谊村、石堤镇且格村、石堤镇大利村、塔卧镇文昌村、塔卧镇大坝村、塔卧镇茶林村、万民乡万民村、万民乡海角村、万民乡新农村、万坪镇兴隆居委会、万坪镇杉木村、万坪镇龙寨村、万坪镇并进村、万坪镇万福村、小溪镇小溪村、小溪镇尚家村、小溪镇三合村、小溪镇官坝村、小溪镇杉木村、小溪镇老村、盐井乡新场村、盐井乡李家村、永茂镇尖山村、永茂镇于家村、永茂镇和平村、泽家拔古村共49个扶贫村。
三、项目实施条件
(一)养殖对象:养殖户必须是本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黑猪养殖必须是贫困户自己饲养,不得以亲戚或者他人名义顶替代养,更不得转给大户或合作社集中饲养。
(二)养殖地点:必须在本村范围内饲养,不得跨村饲养。
(三)养殖栏舍:每头黑猪养殖栏舍面积大于2平方米,栏舍建设确保冬暖夏凉,通风、干燥,并配有粪污处理设施。
(四)奖补标准: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在3人以下,最多可按每人养殖1头黑猪进行奖补,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含3人),每户最多按养殖3头黑猪进行奖补,验收合格后每头黑仔猪奖励650元。
(五)猪苗标准:每头黑仔猪的初验体重应在35斤以上,且必须饲养到11月份方可出售,否则,把该养殖户列入畜牧水产扶贫项目黑名单。
四、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8月30日。逾期不予认可。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10日)。由驻村扶贫队、村支两委组织召开群众会,宣传发湘西黑猪产业扶贫项目政策,做好详细会议记录。对有意愿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签好承诺书或递交申请书。
(二)仔猪购买及初验(5月11日-7月11日)。猪苗由农户自行购买或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织购买,品种必须是湘西黑猪,建档立卡贫困户购猪完成一周内,向本村村委会、驻村扶贫队提出验收申请。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织村支两委、乡镇人民政府逐户检查统计、照像、签字盖章确认,验收结果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再向畜牧局申请复验(联系人:陈家双 13974373919)。
(三)资料整理(7月12-7月30日);验收合格后,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按项目报账要求提交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验收资料包括:村宣传发动会议记录、养殖户承诺书或申请书、扶贫卡照片(持卡人、卡号合拍)、养殖户与黑猪合拍照片(彩照)、养殖户汇总花名册(需报送电子档)、验收花名册(农户、扶贫工作队签字,村支两委签情况属实并盖章、乡镇签此名册人员均在国扶系统中并盖章)、村部公示照片(彩照))等佐证资料。项目验收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县畜牧局项目办审核,审核合格后装订成三册(村部留存1份,递交县畜牧局2份)。
(四)复核抽查(8月1日-8月15日);由县畜牧局牵头,邀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驻村扶贫工作队及村支两委参加,对实施村按养殖总户数的20%随机抽查进行复核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在本村村务分开栏张榜公示10天。凡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虚假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五)资金兑付(8月16日-8月30日);复核验收合格后,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按项目报账要求提交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经畜牧局产业办审查资料合格后,按照永政发[2018]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报账。由县财政局通过扶贫卡按每头黑猪650元标准给予奖补。养殖户姓名与卡号姓名不一致导致无法兑付或不能及时兑付,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驻村工作队自行负责。
(六)网上公示(9月1日-10月1日)。为了确保项目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县畜牧局以“互联网+监督”的形式在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凡公示期有举报后,交由相关部门查处。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畜牧局成立湘西黑猪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肖绪红任组长,副局长彭兵、刘清华、副科级纪检员田永晃任副组长,周小明、陈家双、杨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湘西黑猪产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办,由陈家双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乡镇、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各项目村要高度重视发展黑猪产业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搞好工作对接和具体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驻村扶贫工作队、乡镇、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服从精准扶贫工作大局,全力支持湘西黑猪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建立协调、精准、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驻村扶贫队要督促指导所联系的贫困村建档立卡户,贯彻落实黑猪养殖扶贫政策,项目所有乡镇要核实好黑猪养殖户的身份,村支两委要定期了解建档立卡户的黑猪养殖情况,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养殖不实、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养殖户责任,同时也追究驻村扶贫队及村支两委的责任,问题严重的交纪检部门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