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现将《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2022年修订版)》初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黟县碧阳镇翼然西路88号,收件人:乡村产业发展股,0559-5522229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五黑’扶持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425245506@qq.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奖励办法
(2022年修订版)
为落实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更好地推动黟县“五黑”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在《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基础上,进行了政策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扶持的产业:“五黑”产业、茶叶、粮油、蔬菜、中草药、竹笋、蚕桑、臭鳜鱼等特色产业。
(二)扶持的主体:在本县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或社会组织。
二、资金安排
1.2022年安排“五黑”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1000万元。实行计划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政策中所涉及的补助标准均为上限,奖励资金总额不足时,补助标准同步下调。
2.同类财政资金补助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三、产业基地
(一)茶叶基地
支持茶园全域绿色防控。对符合绿色防控要求的,补贴黄板费用的35%,黄板回收按市县1:1配套补助。按照绿色防控面积,安排每亩5元的工作经费。
(二)黑粮基地
黑粮基地按照龙头企业的销售额奖补,对当年黑玉米、黑米酒等黑粮为原料的产品销售额200万以上的,奖励5万元,400万以上的奖励10万元,600万以上的奖励15万元,800万以上的奖励20万元,1000万以上的奖励30万元。(数据以12月份税务申报表为准)
支持玉米秸秆回收利用。对当年饲养黄牛等与玉米加工企业、基地签订秸秆、包衣、玉米头尾全部回收协议的经营主体,年饲养黄牛达50头、100头、150头、200头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
(三)香榧基地
支持香榧规模种植,当年香榧基地造林连片面积1亩以上,在享受现有常规造林补助政策的同时,对采用5年生以上香榧嫁接大苗或营养钵嫁接苗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给予1000元/亩补助;采用2-4年生嫁接苗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给予600元/亩补助;采用2-3年实生苗造林的,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给予300元/亩补助;采用香榧实生苗造林并完成嫁接(每株成活接穗3枝以上)的给予200元/亩补贴。巩固已建香榧基地,对2015年以来造林面积在15亩以上的连片基地,且抚育质量符合林业部门验收标准(保存率85%以上)的给予150元/亩的抚育补助。
(四)黑鸡黑猪养殖基地
对当年饲养黄山黑鸡0.5万羽、1万羽、1.5万羽、2万羽以上的养殖主体,给予对应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补助。
对当年饲养黟县黑猪(含皖南花猪)300头、500头、1000头、1500头、2000头以上,有相应的粪污处置设施,一年内没有环保等投诉事件发生(农业部门和环保部门认定)的养猪主体,给予对应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补助。
(五)蔬菜基地
重点扶持生产供应本县市场蔬菜基地。对设施栽培蔬菜30亩以上,做到满园生产、复种2茬以上,所产蔬菜80%供应本县市场的,每亩补助600元。
(六)中草药基地
当年新发展中草药(指青梅、黄精、菊花三类)种植,面积连片达10亩以上,密度达到标准以上(青梅40株/亩,黄精3000穴/亩,菊花(早4000株/亩、迟3000株/亩) ,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分别补助:青梅200元/亩,黄精500元/亩;菊花200元/亩。林下种植或套种以上品种(不超过2种)中药材的,按标准种植密度折算成补助面积。黄精在次年8月底前完成验收。
(七)蚕桑基地
支持村级运营公司与龙头企业合作,发展订单农业,共同打造蚕桑示范基地。对示范区内蚕桑养殖户按完成订单的实际数额,给予每张蚕种100元补助。
支持小蚕共育。对饲养前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风险承担责任,并到县农水局备案,具有专用的消毒、贮桑、饲养设施以及可靠桑叶来源与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小蚕共育饲养在单次50盒以上的,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水局、县财政局共同验收合格后,给予100元/盒补助。
四、产业精深加工
(一)支持“五黑”产品开发
支持“五黑”等特色产品研发,“五黑”等特色产业农产品最少经过两次加工开发出的产品,并取得生产许可证,当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给予产品开发一次性补助3万元;当年销售额超过100万的,给予产品开发一次性补助5万元,并给予销售总额1%的叠加补助,叠加部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加工线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1.支持五黑冷链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和统一运营服务。对因生产需要新建的容量达2000立方米以上的保鲜冷链设施的,给予总投资30%的补助(土地投入不计入投资总额)。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在五黑冷链中心采购保鲜冷藏服务的主体,给予当年冷藏费用30%补助。
2.对当年新建的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或设备,按购置金额的30%补助,每类生产线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不受限制。
3.对当年新购置黑鸡黑猪臭鳜鱼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含贮存等)、养殖自动化设施设备、污染整治设施设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含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的,按购置发票的30%予以补助,每家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4.对当年新购置的鲜食玉米收割机、鲜食玉米播种施肥覆膜一体机、土壤深翻作业的五铧犁和开沟器、鲜食玉米育苗移栽机、带传动装置轮式拖拉机、带精量施肥装置的自走式旋耕机、带侧深施肥水稻插秧机和直播机、自走履带式秸秆打捆机等农业机械;独立购买并与其他动力机械配套使用的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侧深施肥机、农业无人植保飞机、育秧硬盘等机械和配套设备,且流转土地200亩以上的粮油经营主体,按购机发票的20%予以补助 。
5. 对当年新建的“五黑”特色产业配套设施农业智能温控育苗大棚由企业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按购置发票金额的30%补助,自动化、智能化育苗工厂生产线或设备,按购置发票金额的30%补助。
五、品牌创建
(一)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1.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4万元。对通过省级龙头企业监测的企业奖励1万元。
2.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县级示范合作社,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支持创建品牌
1.对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认证、获批国家农业遗产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当年获得农业产业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非遗传承基地、中华老字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或非遗传承基地、老字号),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3.安排支持黟县县域地方公共品牌茶叶“三茶融合”发展资金100万元。由县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核后实施。
4.生猪养殖企业当年获省、市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授牌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黑鸡黑猪等特种养殖种质资源当年获部、省级保种场或省级保护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5.对当年获得国家和省级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基地或养殖场(区)等称号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当年获得皖南花猪或黟县黑猪省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养殖场,并建立完整的种群系谱和保种档案,给予8万元补助。
(三)支持三品一标认证
1.当年获得有机(含转换)认证和绿色认证的(有资质认证机构),县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2.县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定期开展茶叶、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农残检测及监管,费用据实核报。
(四)支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对使用“黟品五黑”农产品5G追溯平台并正常使用的主体,补助0.5—1万元,由农业部门制定具体方案。
(五)支持“五黑”品质检测
1.鼓励主体开展“五黑”特色产品营养品质及富硒富锌含量检测,凭(有官方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在限额内实报实销,每大类品种补助不超过4万元。
2.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富硒富锌品牌战略,组织实施富硒富锌五黑产品研究、开发、营销,由龙头企业制定方案会商有关部门认可后报县政府审核再组织实施。
(六)支持“黟品五黑”区域公共品牌打造
1.开展“黟品五黑”区域公共品牌商标申请、标准制定、品牌宣传、营销推广、5G质量追溯平台建设等工作,相关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据实核报。
2.鼓励挖掘五黑产品文化底蕴,由黟县作家协会牵头开展文创宣传,对发表在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的给予500元/篇和300元/篇的奖励;对发表在省级以上门户网站的文章给予200元/篇的奖励。(同样文章不重复享受)
3.举办中国黑色食品产业发展黟县峰会(或博览会)、“五黑”宴创新大赛等系列重大活动,组织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据实核报。
4.推广“黟品五黑”公共品牌使用。经县“五黑”协会授权批准使用“黟品五黑”公共品牌商标,品牌产品年销售额度达5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当年品牌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未把控生产质量要求,造成品牌负面影响的经营主体,两年内停止各类财政资金申报资格。
5.鼓励发展“黟品五黑”订单农业。对经审核准予使用黟品五黑商标的主体,其与县内经营主体在种、养、加前签订订单,订单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分别对应给予2%、3%、4%的补助。要求订单有效实现销售,在同一产品类别种、养、加各环节不能重复签订订单。
6.支持黟品五黑天猫旗舰店、京东旗舰店、拼多多等旗舰店运营。安排每个平台入驻直接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限额内实报实销)。
六、营销推广
(一)设立专卖店及专柜
鼓励“五黑”等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在本县以外地区设专卖店、专柜销售“五黑”产品及县内优质农产品。开设黑鸡黑猪臭鳜鱼等禽畜产品专卖店、专柜和五黑餐饮体验店的,黄山黑鸡年销售额分别达到100万元和50万元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补助。皖南花猪或黟县黑猪销售额达到5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3万元。当年制作黑鸡黑猪产品展示、标牌制作、广告投放等,按总投入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当年开设其他产品专卖店、专柜的,年销售额分别达到100万元和50万元以上的,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开办费用〔商超(进场费)、租金,标牌制作、广告投放等〕,销售专卖店补助不超过3万元,专柜补助不超过1万元。
(二)发展电子商务
对组织“五黑”等特色产品在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微商城等电商网络平台进行品牌销售,且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在微商城年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2%给予奖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1%给予奖补。每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参加展示、展销活动
鼓励“五黑”等特色产业经营主体参加县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五黑”产品展示、展销系列推介活动,在限额内补助交通运输费(城市间及市内)、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每次每个经营主体补助标准不超过1万元。
(四)开展“五黑”等特色产品进景区、进民宿(酒店)、上餐桌活动
1.支持在各大景区开设“黟品五黑直营店”(须报县政府审核批准)。按年销售额予以补助,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3%补助;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2%给予奖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1%给予奖补。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2.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设黟品五黑产品专柜、展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开展各具特色的“五黑”产品宣传推介营销。对设立黟品五黑专柜的,每个补助0.4万元,常年设立展区的,将装修方案及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批,按核准装修费用的30%予以补助,每个不超过8万元。
3.鼓励五黑宴菜品、半成品生产及研发。对当年新投资的菜品、半成品加工生产线,按购置发票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开发的五黑宴菜品及半成品,通过对外配送实现销售的,按销售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鼓励五黑等特色产品食材进餐桌入民宿(酒店)试点。首批确定10家左右的餐饮民宿经营主体作为试点(优先安排限上餐饮单位及限下抽样调查餐饮单位),制作电子宣传屏,开发五黑宴,统一对外形象宣传。每个试点经营主体给予标牌制作、宣传营销费用补助 0.5万元。以试点经营主体为主,重点推进黑猪、黑鸡、黑玉米、黑米制品、黑茶等五类为重点的五黑宴开发。本年度在本县范围采购黑猪肉的,按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助。采购黑鸡的,按采购金额的15%补助,采购黑玉米、黑米制品及黑茶的,按采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餐饮协会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报批后实施。
(五)开发营销以“五黑”为主题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
鼓励旅游公司、旅行社(具有相关资质)、“五黑”经营主体等开发黟县五黑休闲农业体验精品线路(不少于4个“五黑”体验参观点,由农业部门提出线路名单)。对年组织县外人员旅游体验“五黑”精品线路达2000人次以上的组织主体给予补助2万元。超过5000人次的,按每人次5元标准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七、技术支撑与科技创新
(一)品种选优
1.开展种业振兴行动,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安排黑、绿、香水稻20个以上新品种展示示范,给予5万元补助;安排黑玉米新品种及配套技术试验一处,给予3万元补助。县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试验方案制定、指导及审核,由具有品种试验示范技术力量和经验的经营主体申报并实施。
2.科技创新推广。加快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结合水稻生产实际,重点推广水稻精量播种机械化移栽技术,安排技术推广示范项目1个,示范面积1000亩,补助标准200元/亩。县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试验方案制定、指导及审核,由具有新技术新装备试验示范技术力量和经验的经营主体申报并实施。
3.支持选育推广黟县本地优质香榧品种,建设优质育苗基地,对当年新建本地优质香榧嫁接苗2亩以上、亩产达到1500株以上的育苗基地,经林业、财政部门检查验收后,每亩补助5000元;村集体参与建设的,每亩补助6000元。
4.鼓励有条件的主体选育黟县本地优良茶树品种(黟县群体种中单株选育),建设黟县本地优良品种母本园和育苗基地。对当年新建母本园和育苗基地,每亩补助2000元;当年认定为省级以上良种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5.黄山黑鸡保种企业按照和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签订的保种协议要求,建立完整的年度保种档案,年孵化销售雏鸡20万羽以上,对选育后并正常生产的笼养母鸡按20元/羽,公鸡按50元/羽进行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8万元。
对年饲养10头以上,用于生产黟县黑猪的种母猪给予200元/头补助(含国家良种补贴),种公猪给予2000元/头补助。
(二)有机肥替代化肥
鼓励规模生产基地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当年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商品有机肥(有机质含量45%以上,其中蔬菜、茶叶、中药材、粮油要求植物源无污染)用于本基地生产,按不高于购货发票的15%补助(购货须通过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三)科技创新与推广
1.制定标准补助。对制定产品生产标准当年获得国家颁布(国标)给予10万元补助,获省级颁布(地标)给予5万元补助,获市级颁布(地标)给予2万元补助。
2.科研补助。对经营主体与科研单位合作,当年获省科技进步奖、农业部丰收奖等省部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7万元、6万元、5万元补助。
3.产学研活动补助。对省农科院五黑团队及县政府聘请的“五黑”特聘专家在我县开展学术研讨会、调研考察指导等,给予组织主体相关费用补助,相关要求按照《黟县党政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五黑团队每年专项经费全额拨款。对招才引智,县政府与科研院校开展校地合作的,实行一事一议。
4.农机研发补助。为保障粮油安全,落实农机强农,鼓励粮油生产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校合作,针对山区粮油产业发展特点,研发适用农机装备。以项目方式申报,由企业提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研制成功后,提供研制样机、第三方检测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经验收后,按研制费用的50%予以补助。
八、金融保险
1.鼓励经营主体参加农业保险。分别按以下标准予以财政奖补:“五黑”产品规模经营主体按自缴保费的50%给予补助,其他产业规模经营主体(其中茶叶产业是连片3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自缴保费的30%给予补助。村集体直接经营的按自缴保费全额给予补助。
2.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五黑”等特色产业发展。对“五黑”特色产业的经营主体,本年单笔贷款50万元以上,投入“五黑”特色产业的银行贷款,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其他特色产业经营主体,本年主营业务营销收入2000万元以上,年增长率达8%以上(或不低于全县平均增长率),单笔100万元以上的贷款,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均不高于当年主营生产经营成本加上新增固定资产之和。
九、摞荒耕地复垦
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摞荒耕地复垦,发展粮食生产,实现规模经营。对当年通过黟县江南农村产权交易分中心流转的摞荒耕地完成复垦,流转手续完整,流转期限达5年以上,相对连片50亩(含50亩)以上,并完成粮食作物种植的经营主体,每亩一次性奖励400元。
(提供的报账材料:项目申报表、验收表、奖励兑现申报表,摞荒耕地复垦前照片及种植现状照片,平台交易确认表,乡镇对复垦面积核实情况汇总表、公示表及公示照片,流转合同(流转名单及面积要求造册)复印件,申报主体承诺书)
十、附则
1.各实施主体须于当年5月底前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 项目申报表,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备案(农业保险由县级农业保险部门统一申报);次年元月底前必须完成项目奖励申请材料提交。逾期均不予受理(表格附后)。对当年招商引资新成立的企业,项目申报不受此限制。涉及标准条款认定的,由县农水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验收确定。
2.本办法涉及需实施主体制定工作方案或活动方案的,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会商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县政府审批。
3.本办法所涉及的补助内容属于物资、设备采购补助的,须通过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完成,因紧急事件急需采购物资设备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方可自行采购。实施地区必须在县内各产业规划区内。
4.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扶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补助资金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后发放。实施主体对经营活动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套取、骗取、冒领及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收回扶持资金,予以问责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建立规范的种植、养殖管理台账及档案(企业要求财务规范),登录直报系统。养殖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必须确保使用集中配送农药或生物农药、有机或配方肥等投入品,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减少化肥使用量,并建立投入品购置、使用台账,形成档案作为验收备查依据。
6.对违规使用财政项目资金、违规使用投入品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得享受补助。
7.本办法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表
3.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兑现申报表附件1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2022年修订版)》.docx
关于《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起草情况的说明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办法》起草背景
根据黟办[2018]23号文件,中共黟县县委办公室 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五黑”特色产业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发展“五黑”特色产业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黑茶、黑果、黑粮、黑鸡、黑猪等“五黑”农产品为重点,以绿色基地标准化、产品开发市场化、生产加工产业化、特色品牌区域化为方向,突出抓主抓重、以点带面、串珠成链,突出三产融合、科技创新、资本引入,全面推进“五黑”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积极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促进农业农村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着力打造黄山精致农业的“黟县样本”、安徽乡村振兴的“黟县品牌”。
二、《办法》起草依据
本办法以黟办[2018]23号文件,中共黟县县委办公室 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五黑”特色产业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发展“五黑”特色产业增强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为依据。
三、《办法》起草过程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由县农水局牵头,进行资料收集、分析评估、完成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定稿等阶段。先后召开3次征求意见会。2月21日,通过工作群征求“五黑”建设主体意见,反馈意见21条。3月11日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征求意见会等形式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
四、《办法》主要内容
《黟县“五黑”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版)主要内容总共分十大部分。一是扶持范围、二是资金安排、三是产业基地、四是产业精深加工、五是品牌创建 、六是营销推广、七是技术支撑与科技创新、八是金融保险、九是摞荒耕地复垦、十是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扶持范围:“五黑”产业、茶叶、粮油、蔬菜、中草药、竹笋、蚕桑、臭鳜鱼等特色产业。
二是资金安排:1. 2022年安排“五黑”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三是产业基地:主要是对茶叶基地、黑粮基地、香榧基地、黑鸡黑猪养殖基地、蔬菜基地、中草药基地、蚕桑基地进行相关政策上补助。
四是产业精深加工:包括2个方面,一是支持“五黑”产品开发;二是支持五黑产业园 、加工线建设及设备购置等,主要是五黑产业园精深加工车间、五黑储运中心和仓储中心建设、五黑冷链储运配套设施建设、当年新购买黑鸡黑猪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含贮存、运输等)和养殖自动化设施设备、当年新购置带侧深施肥装置的高速乘坐式插秧机、联合播种机、鲜食玉米收割机三类农机设备及农业无人植保飞机、当年新购置竹笋电烘加工设备。
五是品牌创建 :包括6个方面,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支持创建品牌,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支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支持“五黑”检测,支持黟品五黑品牌打造。
六是营销推广:包括5个方面,主要是对设立专卖店及专柜,发展电子商务,参加展示、展销活动,开展“五黑”产品进景区、进民宿(酒店)、上餐桌活动,开发营销以“五黑”为主题的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方面进行政策补助。
七是技术支撑与科技创新:包括3个方面,主要是对品种选优,有机肥替代化肥,科技创新与推广方面进行政策上的补助。
八是金融保险:包括2个方面,鼓励经营主体参保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五黑”产业发展。
九、摞荒耕地复垦: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摞荒耕地复垦,发展粮食生产,实现规模经营。
十是附则:包括7个方面,项目实行申报备案制(农业保险由县级统一兑现);本政策所涉及的补助内容属于物资、设备采购补助的,须通过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确保扶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建立规范的种、养殖管理台账及档案(企业要求财务规范),登录直报系统;对违规使用财政项目扶持资金或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得享受补助;同时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优先享受补助;政策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会同县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