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皖政办﹝2019﹞29号) 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9﹞17号)精神,建立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生猪养殖转型升级,稳定生猪生产,2020-2022年维持基础产能在39.5万头,提高养殖的科技含量和生物安全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比重,力争到2022年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