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
长江镇生猪养殖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区域布局 镇生猪养殖管理实施细则 长江、产业结构,统筹环境保护和养殖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养殖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生猪养殖行为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生猪养殖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江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目标 根据“属地管理、控减总量,生态消纳、有偿服务”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生猪养殖秩序,取缔违法违规养殖行为,优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