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州 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云南省农业农村、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饲草饲料工作站、省畜牧总站、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省种羊繁育推广中心、省兽医生物制品研制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精神,全面推进云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了《云南“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1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银保监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州 银保监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云南省农业农村、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精神,持续巩固我省生猪生产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疫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生猪养殖、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产销模式,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力争通过5—10年努力